公众号配图随手用了网上的图,被索赔能说我只是转载吗?

结论先说:网络转载不是免罪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 年修正,主席令第六十二号)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转载许可只管纸质报刊;互联网之间互相转载,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6〕18号)第十七条,必须先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

一、我只是转载,为什么还得赔?

图不是我拍的,只是转,凭什么赔。这套说法在纸质报刊时代成立,搬到网络上就不成立。

第二条: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创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权,不登记也受保护。登记证书只在举证时用得上。

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能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挂上公众号,这项权利就被用到了。

按法释〔2020〕19号第三条,上传到服务器、使公众能下载浏览,就构成"提供行为",不必证明你靠它赚了多少。

二、哪些"用一下"算合理使用,哪些不算?

第二十四条列了十三种可不经许可、不付报酬的情形,但有两个前提: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不影响作品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配图最常被援引的是第二项(为介绍评论或说明问题适当引用)和第三项(报道新闻时不可避免再现)。关键词是"适当""不可避免",不是"顺手"。

拿图做头图、做氛围图,既不是评论对象,也不是不可避免,多地法院按经营性使用处理,不认合理使用。

两处容易搞错:第五条把法规、国家机关文件、单纯事实消息排除在保护外——新闻里一句话是事实消息,一张照片仍是摄影作品;第二十条说,买下作品原件,不等于买到著作权。

三、合法来源抗辩,在著作权这里为什么用不上?

商标法有合法来源抗辩,著作权这条窄得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只给出版者、制作者、发行者、出租者留了空间,公众号运营方哪个都不是。

同条第二款更直接:被诉侵权人说自己不担责,要自己举证已取得许可,或属于法定可不经许可的情形。举证责任在被告身上。

所以"图是从免费图库下的""链接上写着可商用",拿不出授权文件基本不被采纳。

四、对方拿着水印来索赔,能不能先让他证明权属?

可以,这一步很关键。第十二条: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第十三条管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图,任何一方不能单独处分。第十八条讲职务作品:员工为完成工作任务的图,单位可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署名权仍归作者。单位拿不出劳动合同和任务记录,主张归属就悬。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224 号更细:权属有争议时,不能仅凭水印或权利声明认定归属,主张权利的一方要进一步举证,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五、真判下来赔多少,会不会翻倍?

保护期先看。第二十三条: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的财产权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过了这个时点,索赔基础就不存在。

第五十四条的赔偿顺序:先按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难算参照权利使用费;故意且情节严重的,按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 1 倍以上 5 倍以下。

都算不出,法院按情节判 500 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赔偿还含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法释〔2026〕18号第二十四条把调查取证费和符合规定的律师费都算进来。

账簿在对方手里:你尽了必要举证责任,法院可责令提供;不提供或造假,可参考你的主张定数额。

六、删稿换图就够了吗,避风港怎么用?

删水印也不行。第四十九条禁止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第五十三条把这类行为列为可行政处罚的侵权。

平台与发布者是两套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634 号)第二十二条给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五条件免责:标示归属并公开联系方式、不改变内容、不知且不应知侵权、不直接获利、接到通知后删除。

公众号运营方一般不在这把伞下——你是发布者。删稿只是止损,不是免责;第五十五条还给了主管部门查处权。

七、这两天先做哪三件事?

  • 存量排查:近两年文章按"图片—来源—授权"列表,无授权的先下架换图;
  • 建台账:图库账号、授权书、采购记录按年归档,写明可用范围与期限;
  • 应诉准备:收到索赔函先书面要求对方举证权属与首次发表,再谈金额。

延伸阅读:竞争法与知识产权业务、圣运典型案例、案件初步评估。

圣运律师点评

这类事,企业大多输在授权链——发稿时没人记图从哪来,收到函才回头翻,翻不出授权,只能在金额上被动。

这两天做三件:把存量文章的图源补成台账,补不上的换图;给采编定规矩,配图必须留授权或采购凭证;收到函先要对方举证权属,再谈和解。

—— 圣运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常见问题

注明出处和作者还算侵权吗?

注明只解决署名,不解决许可。未经许可传播仍落入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

图裁剪加滤镜改过,就不侵权了吧?

改编仍在第十条的权利范围内,歪曲篡改还可能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改图不免责。

对方发一张截图就要八千,该给吗?

先书面要求举证权属与首次发表,第十二条署名推定可被相反证明推翻,再按第五十四条谈区间。

平台已经删了,我还会被追吗?

删除只止住损害扩大。已经发生的传播仍可依第五十二条追责,删除是止损不是免责。

自己拍的照片被同行搬走,损失怎么算?

第五十四条按实际损失、违法所得或权利使用费;情节严重可主张 1 倍以上 5 倍以下。

字体和地图能随便用吗?

单个字形多数情形不构成美术作品,字库软件受软件著作权保护;地图受著作权法保护,商用须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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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依据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 年修正,主席令第六十二号,自 2021 年 6 月 1 日施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634 号)及法释〔2026〕18号、法释〔2020〕19号、法释〔2025〕5号等文本撰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