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限定最低零售价,经销商低价卖被断货,算垄断吗?

结论先说:算。限定经销商最低零售价,是《反垄断法》(2022年修正,主席令第116号,2022年8月1日施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明令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达成了没实施也可能罚300万元,实施了按上一年度销售额1%到10%罚。

开厂、做品牌的都懂:价格一乱,渠道就崩。于是有的企业干脆写上“全网不得低于某某元”,谁降价就断货、扣返利。这么干,法律风险很高。

一、限定最低零售价,为什么直接被禁?

纵向垄断协议,指品牌方与自己的经销商、加盟商之间达成的限制竞争约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列了两类: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这两类走的是“本身违法”思路:执法机构和法院不必先证明价格被抬高,条款存在即违法。最高法在缪某诉某汽车销售公司案((2020)最高法知民终1137号)中,就是按限价条款认定构成纵向垄断协议,判令10日内赔偿。

二、我们规模小,限价也不行吗?

2022年修法留了一道口子。第十八条第三款:能证明自己在相关市场份额低于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其他条件的,不予禁止。

门槛写在《禁止垄断协议规定》(2025年修正,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11号)第十七条:价格类协议,品牌方与交易相对人各自每一年度份额均低于5%,且协议涉及商品每一年度营业额均低于1亿元,两个条件得同时满足。其他类型协议的门槛是15%。交易相对人有多个的,份额与营业额合并计算。

全国性品牌几乎过不了,这两道门槛得同时满足。

三、只写“建议零售价”,会被认定吗?

关键看有没有约束力。发通知、签补充协议、扣返利、断货、延迟发货,都可能被认定。

规定第十四条把形式写细了:固定价格水平、价格变动幅度、利润水平,或者通过折扣、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变相限定最低价,都算。

第十五条还管住技术手段:用数据、算法、平台规则统一价格,或者自动化设定转售价格,同样可能构成。

纯指导性的建议价、不附惩罚,经销商能自由定价,通常不构成;但真被查,得证明确实没约束。

四、被查到会怎么罚?

第五十六条: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罚款;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的,处500万元以下;达成但尚未实施的,可处300万元以下。规定第四十四条重复了这一口径。

这条还往上追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负有个人责任的,可处100万元以下。组织他人达成协议、或提供实质性帮助的,同样适用。

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限价的,责令改正,可处30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登记管理机关可撤销登记。

五、已经被约谈,还有补救空间吗?

有,但窗口很窄:须主动报告并提供执法机构尚未掌握的重要证据,且在行政处罚告知前申请(规定第三十九条)。

减免梯度写在第四十九条:第一个申请者可免除处罚,或按不低于80%的幅度减轻;第二个按30%到50%减轻;第三个按20%到30%减轻。起主要作用、胁迫他人参与、妨碍他人停止违法行为的,不得免除。

个人也能申请: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主动报告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减50%或免除。

六、经销商被断货,能反过来索赔吗?

能。第六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设区的市级以上检察院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索赔时效按《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为三年。

经销商要留的证据:限价通知、返利规则、断货与扣款记录、进货与销售的完整价格流水。

七、这两天就能做的事

  • 把经销合同、价格政策、返利方案逐条翻,找“不得低于”“统一零售价”“违反扣返利”这类字样;
  • 把限价通知的时间、渠道、执行记录(断货台账、扣款单据)排成时间线;
  • 已被约谈的,立刻评估能否在处罚告知前提交宽大申请,材料准备最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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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律师点评

这类案子,企业最常输在“我们只是建议价”这句辩解上——嘴上说建议,手上扣返利、断货、延迟发货,执法机构一看执行记录,就认定条款有约束力。

这两天做三件事:把价格政策、返利方案、断货台账摊在一张桌上,找出真正带惩罚的那几条;限价通知的发出时间与渠道留档;已被约谈的,赶在处罚告知前把宽大申请材料备齐,这一步最费时间。

—— 圣运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常见问题

品牌方统一零售价,一定违法吗?

固定转售价、限定最低转售价属《反垄断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的纵向协议;纯建议价且不附任何惩罚的,通常不构成,但须有证据证明不具约束力。

我们份额不到5%,是不是就安全了?

不够。规定第十七条要求品牌方与交易相对人各自每一年度份额均低于5%,且协议涉及商品年营业额均低于1亿元,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多个交易相对人还要合并计算。

只在合同里写“建议零售价”,有风险吗?

看执行。配合扣返利、断货、延迟发货,仍可能被认定为限定最低转售价;折扣、手续费变相限价也写在规定第十四条里。

用系统自动定价会怎样?

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利用数据、算法、平台规则统一价格或自动设定转售价格,同样可能构成纵向垄断协议。

罚款按什么基数算?

第五十六条以上一年度销售额为基数,处1%以上10%以下;无销售额的处500万元以下;未实施的处300万元以下;个人责任者另处100万元以下。

主动报告能免罚吗?

规定第三十九条要求在处罚告知前申请并提供未掌握的重要证据;第四十九条规定首个可免除或减轻不低于80%,第二个减30%到50%,第三个减20%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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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依据中国人大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修正,主席令第116号)与《禁止垄断协议规定》(2025年修正,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11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开案例撰写,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不代表对任何处理结果的承诺。